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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向东    日期 : 2012-10-26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促进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将开展2011-2012学年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参与评选的对象为各二级学院。

二、评选内容

1、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

“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名额共8个,以学院为参评单位,某个实验室或中心不能作为参评单位。

2、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共40个。每个学院推荐1-2人。

评选对象:参评人员为各学院资产秘书、保管人、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学院实验室安全秘书、实验室安全员、实验室技术与管理人员。

3、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先进机组及先进个人

三、参评及推荐条件

1、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实验设备管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院。

2、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推荐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认真。积极出色完成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实验设备管理等相关工作。

3、大型仪器管理先进机组及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依据各单位按“关于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度重庆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效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重大实设[2012]14号)上报的考核材料筛选出优秀机组及个人。

四、评选程序

1、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

各参评单位按要求填写《重庆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参评表》(附件1)。届时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评审组进行评比。

2、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采用学院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推荐评优人选,再由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

“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参评人员需按要求填写《重庆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3、大型仪器管理先进机组及先进个人

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结合 “重庆大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效益考核评价”情况提出表彰名单。

五、奖励办法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向获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2.先进集体参评表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需分别报送书面及电子材料各一份,书面材料必须由二级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联 系 人:张 波(电话:65106846)   

王婷婷(电话:65111997)

邮箱地址:zhangbo@cqu.edu.cn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