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大校[2011]239号与重大校人[2011]38号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启动2011年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经我处与实验技术系列学科评议组商议,决定将此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此次职称评审工作是实验技术系列第八次进行单列评审,实验技术系列学科评议组将严格依据重庆大学职称评审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和业务条件,从加强我校实验室人员管理、改善其职称结构、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的目的出发,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申报材料:2011年9月7日--9月9日下午5:30
各学院由主管人事的同志统一报送经学院审核盖章的、院长签字的、符合实验技术系列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评聘名册(评聘名册在人事处网站上下载。申报人员不止一人的,学院应对其排序,并在评聘名册上注明,初职、中职与副高职分开),以及个人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请参见重大校[2011]239号与重大校人[2011]38号文件)。
申报副高职的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纸制1份和电子文档;申报简表纸制13份和电子文档。
申报中级与初级职称的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纸制和电子文档各一式一份,申报简表不附。
学院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是否同意申报做出明确说明,过时视为自动弃权。
2、学科组评审:2011年9月12日----9月15日
实验技术系列学科评议组对各学院所报送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形成上报学校的、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名单。
3、推荐上报:2011年9月18日
实验技术系列学科评议组将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学校。
三、注意事项
1、从事实验室工作,且符合学校实验技术职称系列评审要求 的实验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可申报初级、中级和副高级。
2、所有申报需填写的表格材料以人事处网站此次公布的格式为准(http://202.202.4.180);有关职称申报条件认定等以人事处此次公布的标准为准;对职称评审实行个人现金支付的办法,评审高级职务,每人280元,评审中级、初级职务,每人120元;未评上者,评审费不予退还。
3、其它相关事项请按照重大校[2011]239号与重大校人[2011]38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办理。
4、报送材料地点: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综合管理科(原A区国际会议厅内三楼305)。
5、联系人:杨安 黎亚平 联系电话:65106846
特此通知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