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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者:向东    日期 : 2003-07-14

重庆大学电工技术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高校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主要场地,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以严格、科学的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和维护实验教学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科学、安全、文明、整洁、有序地搞好实验教学工作。

1.         实验教学管理规范

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指导教师主要由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包括中级职称)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实验教学经验的人员担任,新上岗的人员必须考核(如试作、试讲等)合格后,才能上岗。除指导教师外原则上每次实验课,另配备1~2名实验辅助人员,实验辅助人员一般由熟悉实验室环境和实验仪器设备的人员担任。

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任务(单列课或非单列课)由校、院教务部门于开课的前一学期的最后两周前下达到实验中心,实验中心与教务部门协商排定课表后,交给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在接到课表后的一周内安排实验课指导教师(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由理论课主讲教师或本规范确定的具有实验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和实验辅助人员。

在排定指导教师和实验辅助人员后,课程负责人将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辅助人员名单交实验中心审核和备案。实验中心应在实验教学开课的前一学期的最后一周前,将实验教学任务下达给实验课指导教师和实验辅助人员。

如果实验课指导教师或实验辅助人员对下达的实验教学任务有疑问或有异议,应在接到任务书后的一周内向课程负责人和实验中主任提出,原则上任何教师不得无故拒绝工作安排。

未经实验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引入外来人员或私自接受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或其它活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         实验教学实施规范

实验指导教师对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全面负责,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明确实验教学的目的、教学内容和进度。指导实验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讲明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本次实验的测试方法和技术要点、实验要求和目的、需要特别注意的实验现象、本次实验与所学知识的联系等,实验课原则上讲课时间不得过长。

实验辅助人员应在实验课前,根据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将实验所需的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准备好。指导教师必须对实验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在确认实验准备工作已达到实验要求后,方可进行的实验教学活动。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实验辅助人员应积极配合实验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听从实验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在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协助实验辅助人员做好实验室日志等记录工作。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辅助人员在检查准备的实验仪器设备和材料时,以及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实验中心处理。

在实验教学课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辅助人员不得做任何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事,必须巡回指导检查,及时了解学生实验进程,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启发学生观察实验现象,并进行思考分析,注意培养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

对实测实验数据和实验原始记录必须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学生才能结束实验。必须严格要求学生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辅助人员应在实验课结束后,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注意培养学生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3.         实验室管理规范

实验室的管理是保障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必须以科学、认真和负责的态度进行管理。实验中心设有一名保管员,负责管理实验中心库存的仪器设备和材料,及其帐、卡。每间实验室设一名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验室所开实验课的要求,从实验中心保管员那里借出仪器设备和材料。实验室管理员应将借出的所有仪器设备和材料放在本实验室内进行管理,未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不得将任何仪器设备借出或用于非实验教学工作。每次实验课后,必须做好仪器设备状况的登记和实验材料损耗的记录,实验室所用实验材料必须有明确的账目。

为了支持学科建设,在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实验中心欢迎教师到实验室进行科学实验。对因科研项目研究工作需要,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后,可以借用实验室或实验设备进行科研工作,但可酌情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劳务费和实验中心的发展基金。

为了支持社会办学、做好创收、改善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待遇,实验中心积极鼓励承接计划外实验教学任务。为了保证计划内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外承接实验教学任务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即实验教学课的安排和实验费用的结算、收支由实验中心负责。计划外实验教学必须保证质量,实验教学的实施按照计划内实验教学规范进行。

4.         实验室安全卫生规范

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制度,安全使用水、电、气和化学药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发生事故或发现事故隐患者必须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必须经常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大扫除;实验室内电源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管理。

5.         实验室材料、设备管理规范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材料属于公共财产,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的规定管理。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工作的需要统一调配。

实验材料的采购,由实验室管理员写出书面报告,经实验指导教师(或课程负责人)签字后,交实验中心统一安排采购。所购实验材料必须先由实验中心保管员登记入账后,再行领用。

6.         实验室日志管理规范

每位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建立一本日志记录日常实验教学活动。实验室日志是重要的记录文件,必须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任何人不得更改日志记录或弄虚作假。实验室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实验建设工作,实验教学活动,实验室清洁卫生和安全情况,以及其它需要记录的事项。

7.         实验人员工作规范

凡是在一学年中,从事三分之二以上实验教学工作量或从事实验建设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与工程技术人员均为实验室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实验人员,均应承担本规范要求的各项职责。

实验人员应积极主动地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包括辅助实验教学任务);实验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实验人员工作执行值班制度;实验人员公、私假或其它原因需离岗者,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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